最新動態
時間:2021-01-19 13:34
作者:綠衡環保
閱讀:0次
01污水資源化利用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國家高度重視水污染治理,污水處理發展迅速、成效顯著,但污水資源化利用尚處于初步階段,發展不充分,利用水平低。目前,城鎮污水排放量約750億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不足100億立方米,亟待加快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政策法規、管理機制和標準體系不健全
污水資源化利用政策法規欠協同。政府各相關部門的政策、規劃和監督管理等工作缺乏協同;污水收集和再生處理缺少統籌,工業廢水混入城市污水系統,增加了再生水和污泥利用的環境風險。
激勵機制和監管體制不完善。再生水價格機制不完善,缺少合理的收費和激勵機制,導致企業對再生水用于生態環境補水的積極性不高。缺少污水資源化利用目標確定機制,監督管理體制不完善,導致規劃目標難達成。
標準體系不健全。再生水利用水質標準覆蓋面不全面,水質分級標準缺失;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水環境質量標準和再生水生態環境利用水質標準之間缺統籌、欠協同;缺少污水資源化利用效益評價標準、生態環境風險管理標準、技術工藝標準、裝備標準和服務與監管標準等。
(二)再生水利用規劃與設施建設欠統籌
污水設施與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欠統籌。在大多數城市,污水處理廠過于集中布局在城市下游,這種方式有利于污水收集,但是再生水利用工程往往需要建設長距離管網,將再生水輸配到城市中上游地區,能耗高、經濟性低;再生水儲存設施缺失,再生水利用季節性波動問題沒有得到重視。一些城市推行的小區內或建筑物內分散式污水再生利用模式存在運維管理不到位、設施穩定運行難、等問題,再生水“管對管”利用模式的公眾接受度不高。
(三)污水資源化利用理論研究不足、科技支撐不強
污水資源化利用風險與控制研究不足。再生水利用是一個復雜的非傳統供水工程,與污水達標排放和傳統供水相比,具有不盡相同的風險因子、暴露途徑、暴露量和風險產生機制,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深入研究。
污水資源化利用技術效能有待提高。近年來,我國污水資源化利用技術水平快速提高,但存在污水再生處理工藝效能低、能源資源轉化技術不成熟、原創性技術缺乏等問題。
02污水資源化利用的基本原則
污水資源化利用包括再生水利用、資源回收利用和能源轉化利用,需要整體研究、統籌規劃、協同推進。再生水利用應堅持 “節水優先、統籌推進”和“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等基本原則。
節水優先、統籌推進。再生水利用是節水工作的重要內容,應將再生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形成科學、合理的價格機制和激勵政策,統籌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與飲用水系統按統一水質供水不同,再生水利用應堅持依質定用、依用定質、按需定供、按質管控。不同地區應根據各自的水資源狀況、水環境稟賦、發展需求和經濟技術水平等因素,科學、精準確定重點領域、利用途徑和利用模式。
03提升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的主要舉措
(一)加快推動城鎮污水生態環境利用
城鎮污水量大質穩,就近可取,利用潛力巨大,潛在效益顯著。近年來,我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發展快速,處理能力和出水水質不斷提高,為再生水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礎。因此,《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以現有污水處理廠為基礎,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嚴重缺水城市新建城區要因地制宜提前規劃布局再生水管網,有序開展建設。
重點推進再生水生態環境利用。我國北方嚴重缺水,水體生態基流缺乏;南方水體污染嚴重,黑臭現象突出。生態補水是水環境治理的關鍵措施之一。再生水就近可得,是當前最現實的補水水源,應重點推進。目前,我國大部分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水質良好,特別是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總磷等主要水質指標能夠滿足或接近河道、湖泊等環境水體補水要求,水質易于保障。
大力推進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在缺水地區,應優先將達到排放標準的污水處理廠出水,經過進一步凈化后轉化為可利用的水資源,就近回補自然水體,納入區域水資源調配管理,作為“第二水源”在區域內進行循環利用,從而形成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該體系可以實現水資源、水環境和水生態“三水共治”,生態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值得大力推廣。
(二)積極推動污廢水工業循環利用
工業用水應優先使用城鎮再生水。在缺水地區,工業企業、園區應與城鎮再生水生產運營單位密切合作,規劃配備管網設施,將再生水作為工業用水的優先水源、第一水源。
大力推進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推進工業園區企業內和企業間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推進污廢水工業循環利用水質監測評價和用水管理體系建設。在典型高新區開展水循環利用技術綜合集成與示范,打造污水資源化技術、工程與服務、管理、政策等協同發力的示范樣板。
(三)強化科技支撐,完善標準體系
強化污水資源化利用科技支撐。加強污水資源化利用風險與控制基礎研究,發展再生水利用標準制定理論和方法體系;研發集成低成本、高性能的污廢水再生處理技術、工藝和裝備。
健全污水資源化利用標準體系。研究污水資源化利用統計方法與制度、污水資源化利用效益評價方法、規范,形成科學統一的統計體系。加快制定再生水生態環境利用的技術規范和風險管控標準,逐步制修訂污水資源化利用分級分質標準、評價標準和監管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