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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1-30 10:13
作者:綠衡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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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山西省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1月19日
山西省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三年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全力攻堅全省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現三年全覆蓋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部署,按照“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緊緊圍繞省政府工作報告和《山西省黃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堅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堅持“省級統籌、市縣落實,規劃引領、分步推進,問題導向、分類施策,創新機制、長效運行”的原則,大力實施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攻堅行動,加快補齊突出短板,全面提升全省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標
按照“突出重點、先急后緩、由點帶線、從線到面”的實施路徑, 以重點鎮為試點引領,率先突破汾河、黃河流域建制鎮,進而帶動海河流域建制鎮,通過三年的努力,實現全省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二、實施范圍
在具備以下條件的332個建制鎮開展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提標改造試點:鎮區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且不具備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的293個建制鎮;鎮區常住人口2000人以下的主要河流流經(或在環境敏感地區)的19個建制鎮;選擇20個處理工藝落后、出水排放不達標的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實施提標改造試點示范。
三、重點任務
(一)2020年任務
1.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相關規定和要求,以縣為單元,編制完成縣域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規劃。2.抓好36個重點鎮和40個重點流域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試點工作,對已完工項目重點抓好運行監管,緊盯未完工項目的施工進度,嚴格落實臺賬管理制度,強力推進項目建成投運,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3.啟動32個鎮區常住人口1萬人以上的黃河等流域建制鎮 (以下簡稱萬人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為逐步實現黃河流域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本覆蓋打好基礎。
到2020年底,力爭累計完成212個以上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任務,實現全省重點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的建制鎮比例達到42%以上。
(二)2021年任務
1、抓好32個萬人鎮和汾河流域63個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2、全面啟動黃河流域(不含汾河流域)78個建制鎮和海河流域63個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3、初步建立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管理長效機制,構建建制鎮污水治理信息管理平臺,實現智慧化、信息化管理,提高運營管理效率。
到2021年底,力爭累計完成307個以上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任務,實現全省萬人鎮和汾河流域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的建制鎮比例達到62%以上。
(三)2022年任務
1、完成黃河流域(不含汾河流域)78個建制鎮和海河流域63 個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啟動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提標改造試點工作,選擇 2019年以前建成但排放不達標的20個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進行升級改造,確保出水水質穩定達標。3.強化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市場化運營和監督管理, 形成設施管網完善、監管維護到位、運行穩定達標的建制鎮生活污水長效治理體系。
到2022年底,力爭累計完成448個以上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任務,實現全省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本覆蓋,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的建制鎮比例達到9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編制專項規劃
堅持規劃引領,2020年完成109個縣(市、區)的縣域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摸清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現狀和底數,進一步核準項目建設規模、處理工藝、資金需求等要素,形成年度建設計劃,確保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實用性。
(二)合理確定建設規模
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模應按近期規劃人口進行設計,綜合考慮未來將周邊村納入處理范圍的因素,預留遠期規劃用地。同時,要防止脫離實際需要,盲目建設高大上的污水處理設施,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三)科學確定處理模式
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建設應選擇低成本、易管理、運行可靠的處理模式。工藝標準上,必須嚴格遵循預處理、生物處理、深度處理、污泥處置、管理控制“五大環節”原則,生物處理環節可采用諸如 A2/O 及其變型工藝等活性污泥法、MBBR 等復合生物法;深度處理環節可結合項目特點、排放標準及再生水回用要求, 進一步采用諸如絮凝沉淀過濾、反硝化濾池、臭氧活性炭等工藝。處理規模在500m3/d及以下的,可采用地埋式一體化設備。處理規模在500m3/d以上的,可對構筑物形式和一體化設備進行技術經濟比較,靈活選擇建設模式。
(四)嚴格執行出水排放標準
全省新建和提標改造后的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出水水質執行《山西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4/1928-2019),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指標執行地表水 V 類排放限值,其他指標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 A 的排放限值。
(五)同步實施管網配套
污水處理廠(站)、污水收集管網、農戶改廁改浴必須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管網設計應包括主干管網、支管網和入戶管網。按照“十個必接”(即機關、學校、集中居住小區、農貿市場、旅館、飯店、澡堂、非化學工業集中區、主要街道商鋪、完成改廁改浴農戶必須接入管網)原則,加快推進建制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提高管網覆蓋率,做到污水應收盡收。
(六)創新建管模式
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要參照《山西省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實行市場化運作機制。縣域范圍內的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項目原則上采用打捆招標的方式。城市、縣城周邊的建制鎮可通過以城帶鎮,把污水納入城市或縣城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地域相鄰的建制鎮, 可共建共享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鼓勵采用“1+N”模式,建設一個鎮區生活污水處理廠(站),通過管網延伸,同步收集處理周邊村的生活污水。
五、政策支持
(一)加大資金投入
積極建立健全“有財政投入、有債券支持、有市場廣泛參與”的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多渠道籌集資金。省級財政設立獎補資金, 在年度新增專項債券額度使用方面給予相關市、縣(市、區)傾斜, 支持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各市、縣(市、區)政府將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運營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并積極申報政府專項債券,用于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鼓勵采取 PPP 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項目建設和運營維護。對具備生活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探索建立生活污水處理收費制度。
(二)落實優惠政策
優先保障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用地需求,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建設用地采取劃撥方式供地。認真落實國家及我省污水處理企業用電價格支持政策,對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用電價格給予優惠。政府委托隨自來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征增值稅。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從事《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所列污水處理項目的所得,按照規定減免所得稅。
(三)優化項目審批程序
認真貫徹《山西省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嚴格落實審批事項清單告知制度,進一步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減少審批前置條件,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周期,加快推進項目開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的統籌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考核等工作。各市、縣(市、區) 政府制定實施方案與工作計劃,落實責任,明確職責,統籌推進。鎮政府要積極配合做好現狀調查、征地拆遷、施工現場準備等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
住建(城管)部門負責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項目立項,做好項目庫儲備,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政府債券支持,建立和完善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收費制度。財政部門負責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運營的資金籌措,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自然資源部門負責保障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站)的土地供應,及時審批用地手續。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加強對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水量的監督檢查工作。稅務部門負責落實對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企業的稅費減免政策。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強化監督檢查
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要納入省級對各市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作為市縣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各市、縣(市、區)要建立完善的監管、考評、獎懲機制,定期開展實地督導檢查。省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工作領導小組適時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和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政策措施不落實的嚴肅問責,責令整改。
(四)營造良好氛圍
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廣泛宣傳各地開展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的經驗做法,加強對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收費的宣傳解釋,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建制鎮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圍。